EBA欧洲银行-Association-Francaise-des-Marches-Financiers-28AMAFI29_9页_280kb
报告摘要
AMAFI对CEBS关于薪酬政策与实践的咨询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AMAFI对CEBS发布的《关于资本要求指令3(CRD3)薪酬要求的指南》(CP42)表示欢迎,认为该指南是实现EEA(欧洲经济区)内一致实施的重要工具。然而,AMAFI强调,指南应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给予金融机构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市场环境。
主要观点
1. 需要全球一致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 薪酬政策是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的关键因素,尤其在吸引人才方面。
- EEA内的金融机构应与非EEA市场中的本地机构处于同等竞争地位。
- G20和FSB已呼吁避免薪酬政策带来的竞争扭曲。
- 当前指南仅关注EEA内部,未考虑非EEA市场规则,可能导致欧洲金融机构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下降。
2. CRD3的详细要求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竞争扭曲
- CRD3的薪酬要求比FSB原则更为具体和严格,可能在非EEA市场中造成不公平竞争。
- 例如,对“立即部分”和“延期部分”均要求50%的股权支付,可能导致实际支付比例高于40%的最低要求。
- 在某些国家,股权支付需在授予时缴税,即使员工无法立即使用或其价值可能下跌,增加税务负担。
3. 需要明确的灵活性机制
- 对于位于非EEA国家的分支机构,应根据其所在国家是否遵守FSB原则来决定是否适用CRD3的详细要求。
- 如果所在国家已承诺遵守FSB标准,则应适用其本地规则;否则适用CRD3要求。
- 这种机制有助于风险管理和保持全球竞争力。
4. 关于保留期(Retention Period)的建议
- 指南要求将保留期与延期期结合,这可能超出CRD3的原始意图。
- 保留期可能增加薪酬结构的复杂性,并影响税务处理。
- 保留期在激励风险控制方面不如延期期有效,建议采用更灵活的方式。
5. 实施问题与比例性原则
- 指南和CRD3的实施时间较紧,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 AMAFI建议允许金融机构采取渐进式实施方式,以减少对员工和运营的冲击。
- 建议CEBS在适当时间对指南进行审查,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关键信息
- 识别员工(Identified Staff)
- 应明确哪些员工的活动对机构风险有实质性影响。
- 建议设立“最低限度”(de minimis)规则,规定若员工的可变薪酬低于一定比例,则不视为识别员工。
- 需要考虑员工在集团内的整体风险影响,而非仅基于本地情况。
- 薪酬形式的统一
- 指南将保留奖金视为可变薪酬,而入职奖金可为现金或股权形式,导致不公平竞争。
- 建议对保留奖金和入职奖金采取一致的处理方式。
- 股权薪酬的替代方案
- 非上市机构可能难以实施股权薪酬,建议CEBS进一步考虑替代方案。
- 现有机制如延期期和惩罚条款(malus clause)已能有效对齐激励与风险,无需强制使用股权支付。
结论
AMAFI呼吁CEBS在保持一致性的同时,提供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市场环境。建议设立“最低限度”规则、统一薪酬形式处理、并考虑对指南进行定期审查,以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