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华永道中国_中国网络电商食品安全新举措_2页_351kb
报告摘要
中国网络电商食品安全新举措总结
核心内容
为应对网络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带来的新型食品安全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公布了两项重要部门规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项规章旨在加强网络电商平台及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提升供应链透明度,防止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主要观点
- 明确责任主体: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均需承担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
- 强化信息真实性:要求平台和经营者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食品信息与实际标签内容一致,禁止虚假宣传。
- 提高透明度:经营者需在平台上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并对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进行额外信息披露。
- 加强运输与储存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在网络平台公布食品在贮存、运输和食用方面的特殊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 数据管理要求:平台和经营者需建立数据备份与恢复机制,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保存不少于6个月或2年,视食品保质期而定。
- 建立监督机制:平台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抽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监管部门,严重者应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 推动企业合规:新规对具备先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能力的企业更为有利,有助于其提升运营效率和品牌信誉。
关键信息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 生效时间:2016年10月1日
- 平台责任:第三方平台需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机制。
- 信息管理:平台需收集并创建食品生产经营者档案,包括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
- 违规处理:平台需及时制止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严重者应停止提供平台服务。
- 特殊食品信息公示:保健食品需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声称提高智力或免疫力等功效。
《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平台责任:需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具备监管能力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实名登记:平台需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包括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 信息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需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
- 订单信息留存:需如实记录订单信息,包括食品名称、下单与送达时间、食品流向等。
- 配送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使用清洁、无毒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确保送餐过程不污染食品。
普华永道可提供的帮助
- 专业支持:提供食品安全知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技术方面的专业支持。
- 体系建设:帮助企业建立符合新要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培训计划。
- 监督机制:协助制定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与抽查方案。
- 危机管理: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和违规事件的应对预案,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
联系方式
-
蔡晓颖(创新服务部主管合伙人)
电话:+86 (21) 2323 3698
邮箱:amy.cai@cn.pwc.com -
温秀微(食品行业诚信服务合伙人)
电话:+852 2289 2019
邮箱:samiel.sm.wan@hk.pwc.com -
曹文静(食品行业诚信服务合伙人)
电话:+86 (10) 6533 7026
邮箱:wenjing.cao@cn.pwc.com
了解更多
如需了解普华永道在食品行业诚信服务方面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pwccn.com/fsis/chi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