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2018.12.17-67页-2mb
报告摘要
专项附加扣除及扣缴申报操作指引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和扣缴申报操作指引》明确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方式、条件标准、操作流程及扣缴申报的计算方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些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优化税收结构。
主要观点
- 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适用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 办理途径: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单位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或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申报。
- 补扣措施:如未及时报送扣除信息,可在当年剩余月份申请补扣或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
- 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标准:
- 子女教育:子女年满3岁至接受高等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父母可选择由一方全额扣除或各扣除500元。
- 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3600元。
- 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最长扣除240个月。
- 住房租金:根据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每月扣除1500元、1100元或800元,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互斥。
- 赡养老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可分摊,每人不超过1000元。
- 大病医疗: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超过15000元,最高不超过80000元,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扣除。
关键信息
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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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 纸质表格:可到办税服务厅、单位或税务机关官网下载并打印。
- 电子模板:可通过单位发放、税务机关官网下载或远程办税端获取。
- 远程办税端:包括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和各省电子局网站,支持在线填写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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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要求:
- 需填写个人信息、配偶信息、子女信息、住房信息、赡养人信息等。
- 填写时需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由纳税人签字确认。
- 电子模板填写后需导入扣缴端软件,由单位在次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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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 提交给单位:单位录入信息后,在次月进行扣缴申报。
- 自行申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税务机关申报。
扣缴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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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登记:法定扣缴义务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支付所得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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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信息采集:扣缴义务人应采集所有支付所得人员的信息,包括支付金额、扣除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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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计算:
-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预扣税款。
-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计算,适用不同预扣率。
- 非居民个人:适用不同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如劳务报酬和稿酬适用税率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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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 扣缴单位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预扣预缴。
- 纳税人可在年度终了后自行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重要提示
- 信息一致性:纳税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不符,可要求修改,单位不得擅自更改。
- 扣除方式: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 大病医疗扣除:不适用于单位按月预扣的情况,需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办理。
- 税款计算:若计算结果为负值,暂不退税,年终汇算时多退少补。
附件与表格示例
- 子女教育:需填写子女姓名、身份证件信息、受教育阶段、起止时间等。
- 继续教育:填写教育阶段、起始时间、证书信息等。
- 住房贷款利息:填写贷款合同信息、还款情况等。
- 住房租金:填写租赁合同信息、租赁期起止等。
- 赡养老人:填写被赡养人信息、分摊方式等。
- 表格填写范例:提供详细填写示例,方便纳税人参考。
总结
本指引全面覆盖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实施背景、条件标准、操作流程及扣缴申报的计算方法,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和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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