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4-上交所-上海能源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报告_9页_451kb
报告摘要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独立董事变更:2021年5月,独立董事由谢桂英女士、魏臻先生变更为魏臻先生和吴娜女士。
- 会议出席:公司全年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 谢桂英:应参加2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未参加股东大会。
- 魏臻:应参加7次董事会,亲自出席5次,通讯方式出席2次;未参加股东大会,但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吴娜:应参加5次董事会,亲自出席3次,通讯方式出席2次;未参加股东大会,但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未损害股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合理;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相关条件,程序合法合规;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高管聘任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增加煤炭采购关联交易额度;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聘任总会计师和安监局局长。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
- 战略委员会:指导公司制定“十四五”规划,强调“碳达峰、碳中和”理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费用为65万元。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 2021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亦未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
五、其他工作
- 重点关注事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重大事项。
- 履职方式:通过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
六、总结
2021年,独立董事们恪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决策、关联交易、高管聘任、公司战略及审计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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