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研究报告(2023)-杭州国际数字交易联盟_104页_2mb
报告摘要
数据资产价值实现研究报告对当前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进行系统分析,指出我国数据资产化进程存在三大核心问题:数据治理能力薄弱导致数据资源整合困难、数据权属制度不完善引发产权纠纷、数据资产计量体系缺失影响价值评估。报告提出数据资产形成需满足可变现、合法拥有/控制、可计量三个条件,强调建立数据治理体系的重要性,涵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主数据治理、数据质量管控等。针对数据权属,报告提出需建立"数据持有权"与"权利束"理论框架,主张通过分置式产权机制(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产品经营权)实现数据的多主体分段确权。在价值评估方面,探讨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三种主流模型的适用条件和局限性,倡导以收益法作为企业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主方法。数据资产价值实现路径可分为公共数据开放与授权运营、企业数据业务化应用、个人信息数据的流通共享三大方向,提出构建隐私计算技术保障机制和数据资本化路径。特别强调数据信托、数据作为资产入表等新型模式对数据要素流通的促进作用。报告指出需建立基于数据价值链的贡献度分配模型,明确数据要素可类比知识产权元素进行收益分配,并建议通过数据资产登记制度解决权属纠纷。同时,提出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需配套统一的会计确认规范、标准资产估值方法和开放共享平台。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数据资产估值尚未形成统一标准,数据确权机制与相关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完善,数据价值实现需在数据治理、产权明晰、技术支撑和制度建设等多维度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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