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4-光大证券-_公用事业_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定价体系落地_新型电力系统持续推进_碳中和领域动态追踪_一百八十九_殷中枢_宋黎超_2页_274kb
报告摘要
公用事业领域动态追踪总结: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体系落地
核心内容概述
2026年7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标志着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体系正式落地,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在维持现有电价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电价政策,推动电价监管向精细化和透明化发展。
主要观点
1. 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结构变化
- 电价政策延续: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工商业用户仍执行按电压等级分类的两部制电价。
- 电压等级细化:多数省份新增“不满1kV”档位,强化不同接入等级用户的电价差异。
- 外送输电价格规范化:统一了输电价格和线损率的表述方式,明确了具体数值,避免了政策表述不一致的问题。
2. 电价结构性调整
- 电量电价下调:绝大多数省份电量电价下调,旨在降低度电输配成本,减轻高负荷用户的电费负担。
- 容/需量电价上调:容量电价普遍小幅上调或持平,仅少数省份下调。此举意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用户合理使用电网容量,提高资产利用率。
- 机制优化目的:通过调整电量与容量电价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网运行效率,对负荷率高的用户有利,但对容量利用率低的用户可能增加电费支出。
3. 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变化
- 跨省输电模式调整:区域跨省输电由“按输送电量收费”改为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模式,更符合市场化原则。
- 区域差异显著:
- 华中、华北、华东电网:电量电价显著上涨,反映这些区域为电力需求集中地,需依赖跨省电力输入,推动特高压建设。
- 东北电网:微涨。
- 西北电网:电量电价大幅下调(-15%),有助于新能源消纳,体现其作为能源基地的定位。
- 省级分摊容量电价:全国16个地区容量电价下调,1个省份持平,9个地区上涨,反映出成本监审收紧和资产剥离的影响。
关键信息
- 执行时间:2026年8月1日起。
- 调整方向:电量电价下调、容/需量电价上调。
- 区域电网特点:
- 华中、华北、华东为电力负荷中心,电价上涨。
- 西北为能源基地,电价下调以促进新能源消纳。
- 政策意义:推动电力系统向市场化、精细化发展,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提供制度支持。
风险提示
- 政策执行不及预期:可能影响电价调整效果及市场预期。
-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滞后:可能削弱电价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 行业竞争加剧:电价调整可能引发电力企业间竞争压力上升。
总结
此次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体系的落地,标志着我国电力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结构性电价调整,既降低了高负荷用户的用电成本,又强化了对电网容量使用的约束,有利于提升电力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区域电网电价的差异化调整,也反映出我国电力资源分布不均的现实,为新能源消纳和跨区电力调配提供了政策支持。未来需关注政策执行力度及电力市场建设进展,以确保电价机制有效发挥资源配置和促进绿色发展的双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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