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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ING对《混合资本工具实施指南》的咨询文件回应
核心内容概述
ING对欧洲央行发布的《混合资本工具实施指南》(CP 27)进行了回应,重点围绕“买回”(buy back)、“替代票息满足机制”(ACSM)、“永久性”、“支付灵活性”、“损失吸收能力”和“发行限制”等主题提出意见和建议。ING认为现有指南在某些方面不够清晰,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以确保市场公平性和金融机构的灵活性。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买回(Buy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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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买回混合资本工具应仅在发行时未预见的特殊情况下进行,不应与普通股的买回机制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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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买回应至少与普通股的买回机制一致,即在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可在任何时间进行。
- 建议在指南中明确买回的例外性,避免与常规的赎回机制混淆。
- 提出在五年内允许买回的条件,前提是金融机构用已发行或即将发行的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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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5%的回购限制:ING认为5%的回购上限在某些情况下过于严格,尤其是在发行公司与承销商为同一实体的持有公司中,可能影响市场流动性。
2. 替代票息满足机制(AC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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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ACSM是荷兰用于实现混合资本工具税务抵扣的关键机制,其限制可能影响税务待遇并导致非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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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避免对ACSM的提前取消,以免影响税务抵扣。
- 建议修改条款,使未支付的票息仅延期而非失效,以维持税务可抵扣性。
- 在条款中明确“新发行工具”的含义,确保其指代的是用于支付延期票息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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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影响:若ACSM被取消或限制,可能导致混合资本工具被视为权益,从而触发荷兰的股息扣缴税。
3. 支付灵活性
- 核心观点:指南中关于支付灵活性的描述不够清晰,尤其是关于延期票息的处理。
- 建议:
- 修改条款77,避免将未支付的票息视为不再应支付,从而防止混合资本工具被重新分类为权益。
- 建议删除“无延迟”(without delay)的表述,以增加发行方的灵活性。
4. 损失吸收能力(Loss Absorbency)
- 核心观点:指南中对损失吸收能力的定义是清晰的,且现有机制提供了足够的灵活性。
- 建议:
- 保持现有定义不变。
- 确认不同层级的次级性(subordination)能够清晰反映混合资本工具在清算时的损失覆盖能力。
5. 发行限制(Limits)
- 核心观点:指南对混合资本工具分类为三种限制类型的规定是清晰的。
- 建议:
- 确认对强制转换工具的条件是合理的,无需额外调整。
6. 通过SPV发行的混合资本工具
- 核心观点:指南对间接发行混合资本工具的规定是清晰的。
- 建议:
- 保持现有规定不变,无需额外修改。
总结
ING在回应中强调了混合资本工具在税务处理、资本管理灵活性和监管合规方面的关键问题。其主要关注点包括:
- 买回机制应与普通股区分开,仅在特殊情况下允许,且需监管批准。
- ACSM机制是实现税务抵扣的重要工具,不应被不当限制。
- 支付灵活性需明确延期票息的处理方式,避免被重新分类为权益。
- 损失吸收能力应保持现有定义,确保其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 发行限制和SPV发行的规定较为清晰,无需修改。
ING的整体立场是支持现有指南框架,但在具体措辞和实施条件上提出了明确的修改建议,以维护市场公平性并增强金融机构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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