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专题研究之四:“债务置换”有四种写法,你知道么?-20190427-光大证券-19页_2mb
报告摘要
政府债务置换的四种模式总结
核心内容
“债务置换”是近年来中国政府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重要手段,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模式:
- 用地债置换政府债务
- 用地债置换或有债务
- 用地债置换隐性债务
- 用贷款置换隐性债务
这四种模式分别对应不同的债务类型,旨在通过债务结构优化,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同时符合财政纪律和债务管理要求。
主要观点
1. 用地债置换政府债务
- 定义:指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
- 特点:
- 不增加政府债务余额和财政赤字。
- 仅改变债务形式,不影响债务总量。
- 有助于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链稳定。
- 实施背景:始于2014年国发〔2014〕43号文,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
- 进展:
- 2015年财政部首次下达1万亿元置换债额度。
- 2015-2018年累计发行12.2万亿元置换债。
- 截至2018年末,全国地方政府非债券形式存量债务仅剩0.32万亿元。
2. 用地债置换或有债务
- 定义:对符合要求的或有债务,先转化为政府债务,再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
- 特点:
- 政府债务余额会增加,但不突破债务限额。
- 若转化为一般债务,将影响财政赤字;若转化为专项债务,不影响财政赤字。
- 为“自上而下”推进,具有一定的政策引导性。
- 实施背景:2015年财预〔2015〕225号文明确相关规则。
- 案例:
- 广东省为首个实施该模式的省份。
- 黑龙江、浙江、山东等省份也陆续开展。
- 规模不确定性:
- 取决于地方政府意愿与债务限额。
- 部分省份如湖南,置换空间有限。
3. 用地债置换隐性债务
- 定义:将隐性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接,转化为政府债务。
- 特点:
- 本质上是“承接”而非“置换”,隐性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
- 若转为一般债务,将增加财政赤字;若转为专项债务,不影响财政赤字。
- 有助于降低隐性债务规模,但需注意其与政府债务的不等价性。
- 隐性债务定义:
- 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由财政资金偿还或政府担保形成的债务。
- 来源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PPP项目、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
- 治理方式:
- 包括偿还、转化、承接三种。
- 转化模式通过将隐性债务转为合规企业债务,实现风险转移。
- 承接模式是当前主要手段,但需注意其对政府债务规模的影响。
4. 用贷款置换隐性债务
- 定义:通过金融机构与城投公司协商,将隐性债务转化为合适的金融工具(如贷款)。
- 特点:
- 不改变隐性债务余额,仅改变其表现形式。
- 降低利息负担和偿付压力,不形成新的隐性债务。
- 符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政策导向。
- 操作方式:
- 借新还旧、展期等方式进行。
- 金融机构需进行市场化评估,城投公司需提供增信措施。
- 风险提示:
- 该模式可能对利率品产生不利影响。
- 市场参与者对其推广难度存在疑虑,但实际推进速度可能高于预期。
关键信息
- 政策背景:政府债务置换始于2014年,旨在优化债务结构、防范系统性风险。
- 操作方式:
-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
-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或有债务。
- 地方政府债券承接隐性债务。
- 城投公司与金融机构协商置换隐性债务。
- 影响分析:
- 用地债置换政府债务:不影响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
- 用地债置换或有债务:增加政府债务,可能影响财政赤字。
- 用地债置换隐性债务:增加政府债务,减少隐性债务。
- 用贷款置换隐性债务:不影响政府债务和财政赤字,不减少隐性债务余额。
- 数据支持:
- 2018年末,全国未置换存量债务仅剩0.32万亿元。
- 部分省份如广东、江苏、福建等地未置换债务规模较大,主要由于债务结构复杂、协商难度大。
图表说明
- 图表1:展示四种债务置换方式。
- 图表2-3:反映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置换过程对债务结构和收益率的影响。
- 图表4-5:显示2015年债券市场对债务置换的反应。
- 图表6-13:展示历年置换规模、未置换债务与企业债、中票规模关系。
- 图表14-18:分析不同置换方式对政府债务、财政赤字和隐性债务的影响。
- 图表19-20:总结四种方式对政府债务、财政赤字、隐性债务的影响。
总结
政府债务置换的四种模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债务。其中,用地债置换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是政策主导的“自上而下”操作,而用地债置换隐性债务和用贷款置换隐性债务则更多依赖市场机制。这些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方债务压力,但也带来了不同的财政与金融影响,需在政策与市场之间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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