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_225页_61mb
报告摘要
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介绍了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及风险控制机制。该专项计划通过将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优先级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投资者提供收益。
主要观点
- 专项计划目的:专项计划旨在通过购买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为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提供本金和预期收益的偿付。
- 资产支持证券分类:专项计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周口燃气01至05)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证券为AAA级,次级证券未评级。
- 基础资产定义:基础资产为周口天然气在特定期间内对特定用户收取供气费的合同债权,包括居民、公福用户及下游企业。
- 信用增级措施:专项计划通过优先级/次级分层、基础资产现金流超额覆盖、差额补足承诺、基础资产回购义务和中合担保连带责任担保等方式增强偿付能力。
- 现金流分配机制:专项计划的现金流按顺序分配,优先支付税费、费用、优先级收益及本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偿付后获得剩余资金。
- 风险提示:专项计划涉及多种风险,包括主体信用风险、现金流不足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法律风险等。
- 参与方职责:计划管理人负责专项计划的设立与管理,托管人负责资产托管,原始权益人及亿星实业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合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资产支持证券结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五档,每档的预期支付额按40%和60%分两次支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
- 投资者资格:合格投资者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包括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养老基金、私募基金及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
- 交易结构与流程:专项计划通过募集资金购买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收取供气费并划入监管账户,再由托管人划入专项计划账户进行分配。
关键信息
一、专项计划基本信息
- 名称:周口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 设立时间:2015年12月18日
- 初始日:2015年11月1日
- 截止日:2020年10月31日
- 总规模:5.4亿元人民币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周口燃气01:0.85亿元
- 周口燃气02:1.0亿元
- 周口燃气03:1.0亿元
- 周口燃气04:1.05亿元
- 周口燃气05:1.1亿元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0.4亿元
- 资产支持证券面值:每份100元
- 资产支持证券份数:540万份
二、信用增级方式
- 优先级/次级分层:次级证券提供7.41%的信用支持。
- 现金流超额覆盖:每个特定期间,基础资产现金流覆盖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1.2倍。
- 差额补足义务:原始权益人及亿星实业承诺在资金不足时进行差额补足。
- 基础资产回购义务:原始权益人承诺在专项计划提前到期时回购基础资产。
- 保证担保:中合担保为差额补足义务和基础资产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现金流管理
- 供气费划付日:每月5日(如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 资金确认日:R-5日
- 分配日:R-1日
- 兑付日:根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和前一个兑付日确定
- 差额补足义务通知日:R-16日
- 差额补足支付日:R-13日
- 担保通知日:R-11日
- 担保机构划款日:R-6日
四、风险提示
- 主体和信用风险:包括原始权益人破产、收款账户被查封、基础资产现金流混同等。
- 现金流不足风险:可能因天然气供应不足、下游客户购气减少、价格调整等因素导致。
- 管理操作风险:包括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等在运作中的重大过失或违规。
- 流动性风险: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以合理价格转让。
- 政策与法律风险:政策和法律变化可能影响专项计划的运行。
- 其他风险:包括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
五、资产支持证券的分配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期支付预期收益及本金,分别在兑付日支付40%和60%。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完毕后,获得剩余资金。
- 差额补足机制:若资金不足,原始权益人及亿星实业需进行补足,保证人提供担保。
六、主要参与方
- 计划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 保证人: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原始权益人:周口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 差额补足义务人:河南亿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七、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与转让
-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转让方式: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固定收益信息平台进行转让,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不得转让或质押。
八、时间安排
- 缴款截止日:2015年12月17日
- 专项计划成立日:2015年12月18日
- 权益登记日:每期为2016年5月31日、2016年11月30日等
- 兑付日:根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及前一个兑付日确定
九、投资者大会
- 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大会由计划管理人召集,用于讨论专项计划的重大事项。
十、其他重要信息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为合法持有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
- 资产支持证券的独立性:资产支持证券代表专项计划资产份额,不属于计划管理人或其他机构的负债。
- 风险揭示与承担:投资者需自行承担投资风险,计划管理人不保证收益或本金安全。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天然气供气合同债权作为基础资产,为投资者提供稳定收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AAA评级,次级证券由原始权益人全额认购。专项计划通过差额补足、担保、优先级/次级分层等多重信用增级方式增强偿付能力。投资者需注意主体信用风险、现金流不足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等,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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