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华懋科技关联交易决策制度_16页_329kb
报告摘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摘要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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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制度。 -
基本原则
- 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 关联方回避表决
- 必要时聘请独立顾问
- 决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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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直接/间接控制公司或持有5%以上股份的法人
- 关联自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以及公司董监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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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范围
资产买卖、投资、担保、财务资助、管理、技术使用、共同投资等17类事项
第三章 披露及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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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标准
- 与自然人达30万元以上、法人达300万元以上或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披露
- 累计金额达到3000万元或占净资产5%需提交股东大会
- 可免审计评估的情形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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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流程
- 董事会审议前需通过独立董事审核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股东大会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第四章 关联交易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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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原则
- 参照政府定价、第三方市场价格、交易净利润等原则
- 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五种定价方法
- 无参考价格时审慎定价并说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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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与披露
需书面协议、审计意见,并在临时报告中披露交易细节
第五章 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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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关联交易
可合理预计、类别披露,协议期限超过三年需定期重审 -
资产购买溢价
溢价超100%时需说明原因并设置保障措施 -
豁免情形
免披露的赠予、金融支持等9类交易情形
第十一章:豁免条款
- 赠予现金等利益、一般财务资助、独立董事依赖、国家秘密等可豁免关联交易审议。
整体设计:关联人确认全面、决策层级清晰、定价机制多元、披露充分,并享有合规豁免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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