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4-上交所-国企改革_1+4_文件解读_10页_557kb
报告摘要
国企改革“1+4”文件解读总结
核心内容
国企改革“1+4”文件是2015年12月29日前后,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发布的五项改革文件,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其活力和竞争力。文件包括一个顶层设计文件《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四个配套文件,分别涉及混合所有制、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及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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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 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
-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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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目标
- 到2020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 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更加成熟
- 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
- 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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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措施
- 分类推进国企改革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 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政策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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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国企分类标准
- 将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 实行“谁出资谁分类”原则,由出资人制定分类方案
- 为分类发展、监管和考核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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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管企业转为管资本
-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从直接管理企业转向管理资本
- 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
- 提高国企自主经营能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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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 允许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
- 引入两种特殊管理股模式:金股制和一股多票制
- 有助于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推进股权结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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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国资入股非国资
- 国有资本可对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 拓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实现双向混合
- 强调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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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两个界面关系
- 明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关系
- 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
- 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模式,优化国企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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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外部监督力量
- 建设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
- 设立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
- 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
- 健全重大信息公开制度
- 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
- 通过外部监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进展与难点
(一)国企改革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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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企层面
- 已推出第一批央企改革试点企业
- 第二批试点企业即将推出
- 央企之间整合案例增多,如中车集团、中远中海合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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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企层面
- 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改革推进较快
- 上海通过国盛集团、国际集团等平台推动改革
- 典型案例包括城建上市、绿地借壳上市、浦发银行并购上海信托等
(二)国企改革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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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错综复杂
- 存在“三角债”问题,历史遗留债务难以清理
- 融资平台与地方国企之间债权债务关系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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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置困难
- 领导人多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不愿转为企业编制
- 大量待岗人员缺乏合适的安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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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务负担较重
- 2008年“四万亿”政策导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扩大
- 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盈利能力差,政府难以投入改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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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高精尖经营管理人才
- 经济欠发达地区难以吸引优秀人才
- 人才短缺制约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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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观念保守落后
- 地方国企领导和职工存在计划经济思维
- 对市场化改革有抵触,改革阻力较大
总结
国企改革“1+4”文件系统性地提出了改革原则、目标和措施,标志着国企改革进入新阶段。其政策亮点在于分类标准统一、监管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探索特殊管理股制度、鼓励双向混合所有制及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在改革推进上,中央企业已开始试点,地方企业则存在进展不均的情况,部分经济发达地区改革较快,而其他地区仍面临诸多挑战。总体而言,改革在制度设计上较为完善,但在执行层面仍需克服债务、人员、债务负担、人才短缺及思想观念等方面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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