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上交所-恒盛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_499页_8mb
报告摘要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为20,000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38元,预计发行日期为2021年8月9日,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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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余国旭、余恒、余杜康、杜顺仙)承诺:
- 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至42个月。
-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或复权后价格)。
- 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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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
- 若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担任董监高期间,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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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
-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造成损失依法赔偿。
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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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
- 公司回购股份: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5%,12个月内回购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现金分红的10%,不高于30%。
- 董监高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薪酬及分红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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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条件:
- 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
- 增持或回购导致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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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履行:
-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履行稳定股价承诺,接受监管监督。
三、股利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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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原则:
- 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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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形式:
- 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备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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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条件:
-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不影响持续经营。
-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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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分红比例:
- 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支出安排,比例可提高至20%、40%或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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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红条件:
- 若仍有可供分配利润,且以股票方式分配符合股东利益。
- 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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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分配实施与披露:
- 股东大会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
- 若未制定现金分红预案,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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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2年:
- 若无重大资金支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的30%。
- 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盈利状况和资金计划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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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政策调整:
- 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且需满足2/3以上表决权通过。
- 不得违反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五、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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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风险:
- 热电联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显著,若经济增速放缓,将影响电力和热力需求,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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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 国家对环保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将提升环保标准,可能增加公司运营成本。
- 若浙江省实施“煤改气”等政策,可能对公司的燃料成本和供应稳定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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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 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区域依赖性强。
- 正在通过并购等方式拓展跨区域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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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治理与客户流失风险:
- 公司已实现烟气超低排放,但未来环保政策趋严可能增加成本。
- 下游客户为特种纸企业,受环保政策影响大,存在客户流失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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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疫情导致部分客户延期复工,影响公司营收。
- 境外疫情可能影响客户生产计划,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六、财务信息
-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3月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17,291.26万元,同比增长77.42%。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84.51万元,同比增长103.24%。
- 2021年1-6月预计财务数据:
- 营业收入预计32,000.00万元至34,000.00万元,同比增长37.05%至45.62%。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5,800.00万元至6,200.00万元,同比增长24.45%至33.03%。
七、中介机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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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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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评估机构:
- 承诺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问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余国旭
-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浙江省龙游工业园区兴北路10号
- 主营业务: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发电。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余国旭:持股6,362.00万股,占42.41%。
- 杜顺仙:持股4,166.00万股,占27.77%。
- 余恒、余杜康:分别持股14.61%和14.24%。
- 四人合计持股99.04%,为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数据概览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12月31日 |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0,439,235.67 | 147,066,588.47 | 130,040,363.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2,292,798.99 | 457,551,941.84 | 393,339,041.12 |
| 资产总计 | 692,732,034.66 | 604,618,530.31 | 523,379,404.48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1,779,625.78 | 291,673,106.33 | 265,632,260.10 |
| 负债合计 | 334,327,231.65 | 302,927,183.48 | 271,019,958.9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58,404,803.01 | 301,691,346.83 | 252,359,445.52 |
十、其他重要事项
- 信息披露: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不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承诺通过发展主营业务、实施募投项目、加强管理等方式提升盈利能力,增强持续回报能力。
- 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依法赔偿损失。
十一、风险因素
- 宏观经济风险:经济增速放缓可能影响电力和热力需求。
- 产业政策变动风险:环保政策趋严可能增加运营成本。
- 经营区域集中风险: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龙游经济开发区,存在区域依赖性。
- 环保治理与客户流失风险:下游客户受环保政策影响,存在客户流失风险。
- 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疫情可能影响客户生产计划,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十二、公司治理
-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
- 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无资金占用或对外担保。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评估有效。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将用于热电联产项目,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及盈利能力。
- 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十四、公司承诺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均承诺履行相关承诺,接受监管监督。
- 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结论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00万股,用于提升公司热电联产能力,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及主要股东均作出明确的股份锁定、减持及稳定股价承诺,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对可能影响经营的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区域集中、环保及疫情等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制定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注重可持续发展。整体来看,公司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需关注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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