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营口华源热力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风险揭示书_4页_1mb
报告摘要
风险揭示书总结
一、签订目的
本《风险揭示书》是《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源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供热合同债权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简称《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旨在揭示专项计划可能面临的风险,帮助认购人充分了解投资风险。
二、核心风险内容
1. 供热费收缴不足风险
专项计划的偿付现金流来源于华源热力收取的供热费。若华源热力或其保证人未能履行义务,可能导致基础资产回收不足,从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收益。
2. 利率风险
专项计划采用固定利率结构,若市场利率上升,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收益水平将下降,影响投资者的实际收益。
3. 逾期还款风险
专项计划每年度分配一次,短期逾期一般不影响当期收益和本金分配。但若出现跨年度逾期,可能导致本金分配金额与预期不符。
4. 华源热力破产风险
华源热力是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最终偿付义务人。若其进入破产程序,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的回收,进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偿付。
5. 差额支付承诺人履约风险
华源热力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若其发生破产、拒绝或延迟履行差额支付义务,将影响专项计划对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支付。
6. 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方尽责履约风险
专项计划的正常运作依赖于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保证人及华源热力的尽责履行。若上述机构未能履行职责,可能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损失。
7. 流动性风险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流通。但在交易对手有限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在合理时间内以公允价格出售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8. 税务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可能需缴纳相应税负。若未来税法发生变化,税务部门征收额外税负,相关机构不承担补偿责任。
9. 评级风险
评级机构对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仅为预期收益和本金偿付可能性的判断,不构成投资建议。评级可能因情况变化而被撤销或降低,从而对资产支持证券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三、风险承担说明
- 若管理人或托管人违背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造成资产损失,应由其负责赔偿。
- 若因管理人或托管人依约管理资产,导致损失,则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
- 本风险揭示书仅列举部分风险,未详尽涵盖所有可能风险。认购人需自行评估风险并做好财务安排。
四、认购人声明
认购人声明其在参与专项计划前已符合合格投资者资质要求,并已充分理解《计划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中的内容,愿意自行承担参与专项计划的风险与损失。具体声明包括:
- 已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要求。
- 已阅读并理解《计划说明书》中关于权利义务、信用增级方式、基础资产情况、违约责任等内容。
- 已阅读并理解《风险揭示书》中的所有风险提示。
五、重要提示
- 《认购协议》中的收益预测仅为参考,不构成任何保证。
- 投资者需自行承担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风险,管理人和托管人不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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