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Ferrarini_Ungureanu_Response-to-CP42_5页_206kb
报告摘要
总结:CEBS咨询文件关于薪酬政策与实践的反馈意见
核心内容
本总结基于Prof. Guido Ferrarini和Dr. Maria Cristina Ungureanu对CEBS咨询文件(CP42)的反馈意见,主要围绕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CEBS)关于薪酬政策与实践的指导方针展开,提出对其中某些要求的批评与建议。
主要观点
1. 支持基于原则的监管
- 作者主张基于原则的监管,认为这种模式应允许金融机构在执行薪酬政策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不同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状况。
- 反对采用一刀切的统一标准,认为这会限制创新和多样性,不利于风险管理。
2. 对比例性原则(Proportionality)的强调
- 作者认为比例性原则是关键,强调不同机构应根据其规模、复杂性和风险状况采取不同的薪酬策略。
- CEBS文件中提到的比例性原则应适用于治理、风险对齐和薪酬透明度等方面。
3. 对“中和条款”(Neutralization)的限制提出异议
- 作者认为CEBS咨询文件的附件2对中和条款的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仅允许非复杂、非上市公司的机构使用。
- 指出若中和条款被禁用,则机构只能完全遵守相关要求,这削弱了比例性原则的灵活性。
- 建议应将中和条款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信用机构,包括复杂和上市公司。
关键信息
1. 关于股权激励的建议
- CEBS要求:至少50%的可变薪酬应为股权或等价物,且需结合保留政策以对齐长期利益。
- 作者建议:
- 应允许更灵活的比例设定,而非强制性50%的最低门槛。
- 应考虑高管在机构中的证券持有情况,以避免激励失衡。
- 建议由董事会决定具体的股权激励结构,因其具备更深入的了解。
2. 关于薪酬递延的建议
- CEBS要求:至少40%的可变薪酬应递延3至5年,高金额的可变薪酬需递延至少60%。
- 作者建议:
- 递延比例应根据风险敏感性和风险发生时间进行调整。
- 应允许更灵活的递延期限,而非强制性规定。
- 建议由董事会决定递延政策,以反映机构的特定风险状况。
3. 关于激励阈值的进一步评估
- 作者指出,欧洲40家大型银行在危机前已具备短期与长期激励的平衡结构,这表明强制性阈值可能并不必要。
- 研究显示,高管利益与股东利益对齐并未显著提升银行在危机中的表现。
- 强制性阈值可能阻碍金融机构吸引和留住管理人才,尤其是来自监管更宽松国家或非受监管机构(如对冲基金、私募股权)的高管。
国际标准的比较
1. FSB标准
- 标准8:建议可变薪酬中至少50%为股权或等价物,但不强制,强调激励与长期价值创造对齐。
- 标准6:建议40%-60%的可变薪酬递延,且比例应随高管级别和责任提高。
- 标准7:递延期不应少于3年,但需与机构风险和业务特性相匹配。
2.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Fed)标准
- 允许更灵活的薪酬递延政策,强调递延期应足够长以反映风险结果。
- 可变薪酬应根据实际损失或绩效表现进行调整。
结论
- 比例性原则应作为核心监管理念,允许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薪酬结构。
- 强制性阈值可能削弱监管的灵活性,影响机构的竞争力和人才吸引力。
- 建议监管者仅提供指导性建议,而非设定具体标准,以鼓励多样化和创新的薪酬设计。
- 董事会应在薪酬政策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因其对机构风险和高管情况有更全面的理解。
作者信息
-
Prof. Guido Ferrarini
- 教授,University of Genoa
- Genoa Centre for Law and Finance 主任
- European Corporate Governance Institute 会员
-
Dr. Maria Cristina Ungureanu
- 研究员,University of Genoa
- Genoa Centre for Law and Finance 成员
联系方式
-
Guido Ferrarini
- 邮箱:
guide.ferrarini@unige.it - 电话:
+39 010 5531814 - 传真:
+39 010 5536238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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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 Cristina Ungureanu
- 邮箱:
mariacristina.ungureanu@unige.it - 电话:
+39 010 2099894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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