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中国贸促会研究院_158页_3mb
报告摘要
欧盟营商环境报告2022/2023(中国贸促会研究院)
一、中欧经贸合作现状
- 双边经贸保持增长:中欧贸易额2022年达56467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6%。中欧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中国对欧盟出口增长显著,但进口下降。中国在欧盟发达经济体投资存量居首,投资覆盖制造业、金融业等关键领域。
- 合作机遇与方向:高层对话机制为中欧合作提供战略指引,第三方市场合作推动双方共赢,绿色金融合作机制深化共同利益。中欧班列运力提升,物流效率显著增强。科技创新合作潜力巨大,双方签署多项联合科研协议,聚焦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等议题。
二、欧盟营商环境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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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主义升级:
- 超三成企业认为欧盟营商环境恶化,主要问题包括生产成本上升、俄乌冲突影响及市场准入壁垒提高。
- 多国出台政策工具箱,通过外资审查、公共采购限制、反补贴调查等手段提高投资门槛,中企面临政策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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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概念泛化:
- 欧盟扩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适用范围,将信息传输工具等纳入管制,限制中企技术交流与供应链活动。
- 欧盟以“国家安全”为由撤销中资已完成项目,如德国叫停呼吸机企业收购,意大利两次撤销中企收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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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被政治化对待:
- 欧盟通过涉疆决议污蔑新疆企业,以“强迫劳动”为由限制涉疆产品在欧市场准入,并实施强制供应链尽职调查。
- 企业合规成本大幅增加,超40%企业认为《可持续尽职调查指令》带来额外负担,部分行业如能源、光伏领域审查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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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干预与规则不透明:
- 欧盟强化公共采购审核,如《国际采购工具》禁止第三方国家企业参与,增加审查门槛。
- 波兰、意大利等成员国在外资审查中对中企设置歧视性条款,审查程序缺乏透明度,部分企业反映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影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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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与绿色经济壁垒:
- 《数字市场法》(DMA)和《数字服务法》(DSA)强化对大型平台企业的规制,限制软件和数据流动,影响中企营商便利性。
-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扩大碳关税适用范围,增加企业出口成本,并可能引发不公平竞争。
三、总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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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市场准入壁垒:
- 减少外资审查范围,明确“国家安全”适用边界,避免追溯过往交易。
- 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查流程,提升政府效率,保障企业合规成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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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政治化倾向:
- 取消针对新疆企业及产品的歧视性政策,避免以“人权”为名实施贸易保护主义。
- 减少供应链尽职调查的过度要求,防止市场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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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 欧盟需确保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避免限制中企在绿色转型和数字产业中的权益。
- 推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签署,重启双边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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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则协调:
- 促进中欧在绿色经济、数字经济领域标准互认,支持数据流动和技术创新。
- 规范第三方市场合作政策,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公平、透明的合规框架。
四、重点领域挑战与建议
- 市场准入:意大利、波兰、荷兰等国收紧外资审查,法、德、西等国成为审查重点。建议限制审查范围,明确财政资助边界,缩短审查周期。
- 竞争政策:《外国补贴条例》违反WTO非歧视原则,被审查企业合规成本上升。建议细化审查标准,减少行政干预。
- 公共采购:欧盟通过歧视性政策排除中企,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需推动政策透明化,取消强制信息披露要求。
- 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加强行业间合作,推动技术标准互认,制定更合理的碳关税规则。
五、结论
尽管中欧经贸合作广泛且潜力巨大,但欧盟政策工具箱、市场准入壁垒、规则不透明等问题正在削弱中企投资意愿。中资企业需适应欧盟多领域审查机制,建议中欧加强对话,推动投资协定修订,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确保营商环境公平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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