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融侨集团物业管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计划说明书_206页_4mb
报告摘要
融侨集团物业管理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专项计划是由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发起,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管理的资产支持证券项目,旨在通过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偿付保障。该计划通过优先/次级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保证金机制、差额支付承诺及融侨集团的连带责任担保等多重增信措施,提高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最终获得AA+级评级。
主要观点
- 产品结构:本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76,000万元)和次级(5,000万元)两类,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16个品种,每份面值为100元,按预期到期日进行收益和本金的分配。
- 现金流来源: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项下的物业管理收入、车位管理收入和托管服务收入,这些收入通过特定账户归集后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增信措施:包括融侨物业的差额支付承诺、融侨集团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金机制和超额现金流覆盖,以确保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安全。
- 法律与监管合规:专项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符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
关键信息
一、主要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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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
- 物业业主违约可能导致基础资产现金流减少。
- 资金混同风险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归集。
- 保证金、差额支付承诺人及担保人违约将影响增信措施的有效性。
- 融侨集团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变动可能影响其履行担保、承诺等义务。
- 回购承诺函未履行可能导致优先级证券持有人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和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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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风险
- 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若违规,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及现金流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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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资产风险
- 原始权益人破产或股权变动可能影响基础资产的稳定性及现金流。
- 现金流预测存在偏差,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及本金分配。
- 基础资产逾期或收缴率下降,可能影响优先级证券的兑付。
- 物业管理合同提前终止、无法续签或收费标准下调,可能导致现金流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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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风险
- 评级机构可能撤销或降低评级,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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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风险
- 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影响优先级证券的相对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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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定向流通,投资者人数有限,可能影响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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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力风险
- 通货膨胀可能降低专项计划的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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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法律风险
- 政策变动可能对专项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 税务变动可能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额外承担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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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风险
- 技术和操作风险可能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 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对专项计划资产和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参与方及职责
- 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福州融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合同的管理及基础资产的转让。
- 计划管理人: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专项计划的设立、运作和管理。
- 托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负责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托管。
- 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负责基础资产现金流的监管。
- 担保人: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不可撤销的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
三、专项计划账户及资金管理
- 专项计划账户:由托管银行设立,用于接收和支付专项计划资金,下设收入科目、本金科目和保证金科目。
- 资金归集机制:基础资产现金流按月度归集至监管账户,再划转至专项计划托管账户。
- 保证金机制:专项计划账户中的保证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以保障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时的偿付能力。
- 合格投资:专项计划资金可用于合格投资,如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需在资金确认日前变现。
四、专项计划的关键日期与流程
- 基准日:2016年4月1日,初始基础资产的封池日。
- 专项计划设立日:募集资金达到目标募集金额并划入专项计划账户之日。
- 兑付日: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2月、5月、8月和11月的月末日。
- 回售登记期间:从R日起至R+3日。
- 赎回公告期间:从R+5日起至R+7日。
- 专项计划终止日:为最迟到期日(2025年5月30日)届至,或触发提前终止事件。
五、资产支持证券的类型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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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16个品种,总规模为76,000万元,具体如下:
- 优先A-1至A-10级:每级5,000万元(共10级)
- 优先A-11至A-16级:每级5,500万元(共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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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资产支持证券:5,000万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劣后级。
六、投资者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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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 取得专项计划利益。
- 获得资产管理报告及专项计划信息。
- 要求计划管理人说明专项计划情况。
- 转让或质押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 回售给融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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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
- 按时缴纳认购资金。
- 承担投资损失。
- 履行纳税义务。
- 不得要求计划管理人赎回资产支持证券。
七、专项计划的法律与监管合规性
- 专项计划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获得深交所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179号)。
- 所有当事人均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法律无明文规定为由拒绝履行义务。
- 专项计划的设立、管理、终止均需符合《管理办法》、《管理规定》及《备案办法》等规定。
八、其他关键条款
- 不合格基础资产:若基础资产不符合合格标准,需进行置换或赎回,其赎回价格不得低于其尚余预期物业管理服务收入款总额及分期收入金额。
- 资产赎回:若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合格资产置换,则原始权益人需使用现金赎回不合格基础资产。
- 专项计划终止:可能因破产、政策变化、资金回收完毕、资产支持证券兑付完毕、触发提前终止事件等情形发生。
总结
本专项计划通过多种增信措施保障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偿付能力,但投资者需注意相关风险,如信用风险、管理风险、基础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等各方在专项计划中承担明确的职责与义务,确保专项计划的合法合规运作。投资者应认真阅读《计划说明书》和相关文件,独立判断风险,自行承担投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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