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培训会-税收政策与合理控税-157页_4mb
报告摘要
企业税收政策问题与合理控税总结
核心内容
本文档主要围绕企业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税收风险的识别与应对、合同管理、发票管理及税务筹划等内容展开,旨在帮助企业合理控制税负、规避税务风险,并适应不断变化的税收环境。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税收政策与征管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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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深度融合
- 实现服务、执法、信息的深度融合,提升纳税便利性与规范性。
- “四流合一”是核心原则,即销售方、收款方、开票方一致,购买方、付款方、取票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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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三期上线
- 统一全国征管数据标准、口径、系统版本。
- 建立统一的网络发票系统,加强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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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打”政策
- 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
-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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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定原则
- 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等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二、税收疑难问题与风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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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
- 虚开包括无真实交易、数量金额不实、代开发票等情况。
-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或骗取税款5000元以上,需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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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抵扣规则
- 国税发【1995】192号: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一致才可抵扣。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符合“四流合一”条件的,不属于虚开。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建筑企业可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开具发票,避免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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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管理
- 项目公司注销时,留抵税额可继续抵扣,可通过迁移或合并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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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业务的进项抵扣
- 兼用于“四项目”的“三产”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但需合理划分。
- 不得将所有“三产”进项税额统一按免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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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客户礼品的税务处理
- 增值税:无偿赠送需视同销售,可抵扣进项。
-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需计入收入。
- 个人所得税:销售同时赠送不征税,未销售赠送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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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销售税务处理
- 商业折扣需在同一张发票注明,销售折扣不得抵扣,实物折扣按主商品税率处理。
三、合同管理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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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条款设计
- 明确发票提供、付款方式、虚开条款,规避风险。
- 材料费用与运输费用需分开,避免适用高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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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条款设计
- 分开签合同、分开开票、分开核算,即“三分技巧”。
- 业务拆分,合理利用税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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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理支出税务处理
- 将大修理分为两个阶段,避免被认定为大修理支出,从而在当期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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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账合同税务筹划
- 通过三方协议,由房地产公司直接向供应商销售,避免视同两次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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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融资税务处理
- 借款利息不得低于银行同期利率,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 委托中介银行贷款可规避关联方风险。
四、发票管理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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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要求
- 销售平台系统需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接,确保发票内容真实。
- 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需加强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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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抵扣风险
- 不可抵扣情形:不合规发票、用于免税/简易项目、四流不一致等。
- 善意取得虚开发票:若无证据表明知情,可视为善意取得,不作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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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收到款项或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或预收款收到的当天。
- 租赁、建筑服务等特殊行业需按具体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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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期发票处理原则
- 按权责发生制确认费用,即使发票在次年取得,仍可作为当年费用处理。
五、投资与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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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税务处理
- 持有期间收益在利润分配决定日确认收入,转让收益按公允价值与成本差额计算。
- 投资持有损失税法不确认,会计需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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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税务筹划
- 股权转让收益按25%税率计算,撤资部分按比例确认股息所得,可免税。
六、其他税务筹划要点
- 年终奖税收筹划:合理分配收入,利用不同税率档次降低税负。
- 私车公用:需签订合同,明确费用承担,确保相关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 进项税额转出:在发生不得抵扣情形时,需及时转出,避免税务风险。
结论
企业应积极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合理设计合同与发票条款,确保四流合一,避免虚开发票风险。同时,应加强发票管理,及时认证与抵扣,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以实现合规与节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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