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7-光大证券-公用事业行业简报_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重磅来袭_24页_4mb
报告摘要
跨区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总结
核心内容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于2017年8月15日联合发布《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试点规则(试行)》,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该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一年,8月18日正式启动跨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
试点主要针对弃风、弃光、弃水电能,通过日前、日内现货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跨区域消纳,缓解西北、西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困难问题。该交易机制在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实施,旨在通过市场机制发现电力价格、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主要观点
- 市场机制创新:现货市场机制的引入,有助于电力价格市场化,增强电力交易的灵活性和效率。
- 优先级原则:在跨区域通道受限时,优先调减直流配套火电计划,以保障可再生能源外送。
- 交易流程规范:规则明确了交易组织、执行、结算及信息管理等全流程,确保市场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 技术支撑:采用集中竞价出清机制,结合电网安全约束,实现电力交易的科学调度。
- 提升新能源消纳:通过现货市场与中长期交易结合,提升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的解决能力,释放国家对新能源消纳的高度重视信号。
关键信息
交易规则要点
- 交易时间:8月18日启动,17日为竞价日。
- 交易对象:卖方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水电、风电、光伏);买方为电网企业、大用户、售电公司及火电企业。
- 交易方式:
- 日前交易:每个工作日组织次日96个15分钟时段的交易,买方和卖方分别申报“电力-电价”曲线。
- 日内交易:按五个交易段组织,仅申报价格,电力按日内申报,若无日前出清电价,则采用最近时段的日前出清电价。
- 出清机制:按照买卖双方报价价差递减的原则出清,优先匹配价差小的交易对,确保资源最优配置。
- 结算方式:采用“日清月结”机制,结算依据为现货交易电量和电价,同时考虑输电电价和线损折价。
电力调度与安全约束
- 跨区域现货交易需满足电网安全约束,确保通道输电能力不超限。
- 市场出清结果需闭环考虑通道容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投资建议
- 建议重点关注西北、西南地区装机比重较大、弃风弃光弃水改善空间较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风险提示
- 电力体制改革力度不及预期。
-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度受阻。
- 交易电量未达预期。
交易流程与管理
市场成员管理
- 卖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
- 买方:电网企业、大用户、售电公司、火电企业。
- 输电方:电网企业。
- 所有市场成员需完成市场注册,并遵守市场规则。
交易组织流程
- 日前交易流程:
-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跨区域通道预计划。
- 各调控分中心制定联络线预计划。
- 送端省调组织发电企业报价。
- 受端省调申报购电曲线。
- 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
-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集中出清并下发计划。
- 日内交易流程:
- 发布通道可用输电能力、消纳能力等信息。
- 送端与受端省调申报交易意愿电力曲线。
- 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组织日内集中出清。
- 各级调度机构调整发电计划并执行。
合同与结算管理
- 合同以电子承诺书和电子交易单为依据,不再签订纸质合同。
- 结算方式:采用日清月结,确保结算及时准确。
- 信息管理:分为公众、公开、私有和交换信息四类,严格控制信息的保密性和公平性。
市场意义
- 政策导向:试点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进展,是实现电力市场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的关键一步。
- 市场作用:通过现货交易机制,可有效发现电力价格,增强市场对电力供需的调节能力。
- 行业影响:释放国家推动新能源消纳的积极信号,为后续更大范围的现货市场建设奠定基础。
分析师信息
- 分析师:王威(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30001)
- 联系方式:021-22169047,wangwei2016@ebscn.com
行业评级体系
- 买入: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 增持: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15%;
- 中性:与市场基准指数变动幅度在-5%至5%之间;
- 减持: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15%;
- 卖出: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 无评级:因信息不完整或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无法给出明确评级。
版权与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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