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数据局_普华永道:IFRS9金融工具减值过渡工作组进展快讯_66页_1mb
报告摘要
IFRS 9金融工具减值ITG工作组进展快讯(第三期)总结
核心内容
本总结基于IFRS 9金融工具减值ITG工作组2015年12月11日的会议内容,重点讨论了在实施IFRS 9减值要求过程中,关于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和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等方面的关键问题。ITG工作组与IASB代表对各项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同时强调了披露的重要性。
主要观点
一、在预期信用损失的框架下使用前瞻性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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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 IFRS 9要求预期信用损失反映无偏概率加权金额。
- 在非线性关系下,使用单一前瞻性情景可能无法满足准则目标。
- 方法3和方法4(考虑多种情景并进行权重分配)更符合IFRS 9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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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 主体应考虑多种前瞻性经济情景,尤其是当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
- 方法3不适当,因为它仅基于情景发生的可能性,而没有考虑情景对违约概率的影响。
- 需要披露在评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时对前瞻性信息的考量。
二、IFRS 9第5.5.20段适用范围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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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金融工具必须同时包括贷款和未使用承诺部分。
- 主体应有能力要求还款和取消未使用承诺,且该能力不限于合同通知期。
- 金融工具通常没有固定存续期或还款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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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结果:
- ITG成员一致认为,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期间的起点应为报告日。
- 主体应基于其信用风险管理措施来判断适用范围,而不应考虑所有可能的措施。
- 对于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工具,如不能被临时撤销,则应适用该段要求。
三、记账卡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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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性:
- 若记账卡没有合同约定的信用额度,是否适用IFRS 9第5.5.20段存在争议。
- 未设定信用额度的记账卡可能不适用该段要求,但需结合管理方式和合同条款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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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结果:
- ITG成员支持议程文件中的分析,认为计量单元的确定是关键。
- 需要披露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及其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
四、循环信贷协议产品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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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起点和终点:
- 起点应为报告日,即主体面临信用风险的起始时间。
- 终点应基于主体预期采取的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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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结果:
- ITG成员一致同意,计量期间的起点应为报告日。
- 终点应考虑主体采取的信用风险管理措施,且不应包括不能减缓信用风险的措施。
- 需要披露分组方法和计量期间的设定依据。
五、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措施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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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增级的考虑:
- 若担保物或信用增级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且未被单独确认,应在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中考虑其现金流。
- “合同条款组成部分”不限于明确写入合同中的条款,但需考虑其实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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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结果:
- ITG成员一致认为,应同时考虑“合同条款组成部分”和“未被单独确认”。
- 需要披露担保物和其他信用增级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
六、预期出售违约贷款获得的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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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 出售违约贷款获得的现金流可以被考虑,前提是主体有出售意愿和能力,并且合同允许转让。
- 需要扣除销售成本,并基于合理及可支持的信息进行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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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结果:
- ITG成员基本同意出售已违约贷款的现金流可以被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 需要披露出售的预期现金流及相关估计依据。
关键信息
- 适用范围:IFRS 9第5.5.20段适用于同时包括贷款和未使用承诺的金融工具。
- 前瞻性情景:在非线性关系下,应考虑多种前瞻性经济情景。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需基于合理及可支持的信息进行评估,并考虑违约概率的变化。
- 披露要求:主体需披露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所采用的参数、假设、估计及方法,包括对前瞻性信息的考量。
- 担保物和信用增级:应考虑其对预期现金流的影响,但不能被单独确认。
- 出售违约贷款:出售所得现金流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被考虑,前提是主体有出售意图和能力,并且合同允许转让。
总结
本次ITG会议围绕IFRS 9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和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一些共识。ITG成员和IASB代表均强调,主体应基于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措施和可获取的合理信息进行判断,同时注意披露的重要性。未来IASB将发布正式会议纪要和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指导IFRS 9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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