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2024关于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有关思考报告-29页_10mb
报告摘要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总结
核心内容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是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根据自身能源结构、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采取了不同的模式来促进新能源的市场化进程。本文系统梳理了国外新能源参与市场的概况、我国新能源参与市场现状及挑战、以及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的关键问题思考,为我国新能源市场化发展提供了参考。
主要观点
国外新能源参与市场概况
- 新能源普遍参与电力市场,以市场方式消纳。
- 不同国家根据新能源发电成本、市场模式等采取不同机制:
- 固定上网电价模式:适用于新能源发展初期,政府直接规定电价,电网企业优先收购。
- 有溢价补贴模式:新能源在市场电价基础上获得溢价补贴,适用于发电规模较大、成本下降但市场竞争力仍较弱的阶段。
- 差价合约模式:通过金融合同保障收益,适用于市场机制较为成熟、新能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国家。
- 无补贴模式:新能源完全参与市场,适用于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家,如美国。
我国新能源参与市场现状及挑战
- 新能源上网电量分为保障性收购和市场化消纳两部分,保障性收购由电网企业执行,市场化消纳通过电力市场形成价格。
- 新能源入市比例差异较大,主要受政策、技术经济性、项目类型等因素影响。
- 当前挑战:
- 顶层设计有待细化,市场交易电量形成方式不明确。
- 市场交易机制不完善,中长期市场灵活性不足,现货市场覆盖有限,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机制不健全。
- 新能源面临收益波动风险,需应对市场价格下降、辅助服务分摊、系统偏差考核等问题。
- 绿电环境价值体现不充分,碳市场与绿电绿证衔接机制尚未完善。
关键信息
国外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
| 机制类型 | 特点 | 与市场关系 | 代表国家 |
|---|---|---|---|
| 固定上网电价 | 政府规定电价,电网优先收购 | 不参与市场 | 日本、德国(2012年前) |
| 溢价补贴 | 市场电价基础上获得溢价 | 带溢价参与市场 | 德国(2012年后)、日本(2022年起) |
| 差价合约 | 提前确定收益,结算基于现货电价与合约价差 | 参与市场并获得收益保障 | 英国、新加坡 |
| 无补贴 | 完全参与市场,无额外补贴 | 完全市场化 | 美国 |
新能源参与市场配套机制
- 新能源出力偏差惩罚机制:部分国家对新能源偏差惩罚较宽松,如美国得州、北欧市场。
- 长期购电协议(PPA):有助于锁定收益,提升融资能力,2023年欧洲PPA交易量增长显著。
- 辅助服务激励机制:如爱尔兰对风电机组减出力进行奖励,美国引入爬坡产品和不确定性备用产品。
- 常规机组投资保障机制:包括稀缺电价、容量补偿、容量市场等,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我国新能源入市路径
- 模式一:按保障利用小时数确定保障性收购电量,剩余电量参与市场。
- 模式二:根据本地消纳形式自行确定保障性收购电量。
- 模式三:在保障利用小时数基础上,新能源自愿选择入市。
- 模式四:在配套机制基础上,推动部分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
未来发展方向
- 推动市场化交易:建立“保障性收购+市场化交易”、“大范围配置+就地平衡”相结合的新能源消纳框架。
- 细化电力商品价值:构建涵盖电能量、容量、调节、绿色价值的多层次统一市场体系。
- 完善辅助服务机制:针对新能源特性设计辅助服务品种,扩大资源共享范围,拓展市场主体。
- 探索政府授权合约机制:通过政府授权合约保障新能源合理收益,引导其提升预测精度和市场竞争力。
- 推动绿证与碳市场衔接:明确绿证核发与交易机制,将绿证纳入全国碳市场抵扣范围,提升新能源环境价值。
总结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是实现能源结构优化和电力系统低碳转型的重要路径。各国通过不同机制实现新能源的市场融入,我国也正逐步推进新能源市场化进程。未来需进一步细化政策设计,优化市场交易机制,完善辅助服务和容量市场,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同时加强绿电环境价值的体现,实现可持续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