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政策文件_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_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5页_370kb
报告摘要
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总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旨在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及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乡村发展,实现五大振兴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人社帮扶十大专项行动”为指导,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乡村就业、建设、治理需求,开展精准服务。通过宣传引导、组织发动和政策扶持,培育乡村振兴特色品牌,启动重点项目,挖掘先进典型,助力打造“齐鲁样板”和推动共同富裕,重点任务覆盖2022-2025年“十四五”期间。
二、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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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就业创业服务
- 鼓励开发针对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的创新服务产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 支持共享用工、灵活就业及新就业形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组织专家、企业家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指导,提升创业带动就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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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人才引进支持
- 建立乡村实用人才资源库,加强特色产业、环境治理等领域紧缺人才引进。
-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产业园、农村示范园合作,发布人才岗位信息,提供精准匹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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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技能培训提升
- 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为企业提供种养殖技术、农村电商、家政服务等培训。
- 创新线上培训手段(如“网上课堂”“云直播”),推广“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等模式,提高培训便捷性与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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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品牌发展培育
- 支持举办乡村劳务品牌专场招聘,建立稳定输出渠道,引导招聘网站设立专区。
- 参与“山东手造”工程,推动传统手工艺品牌产业化;鼓励“党建+人力资源机构”模式培育有规模、有口碑的劳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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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能力提升
-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网格化管理、文化传承、法治宣传、疫情防控等治理工作。
- 支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为困难群体提供托底就业服务,加强数字化赋能和精细化管理。
三、组织保障
- 强化领导:将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纳入人社部门重点任务,协调产业园和诚信服务机构,推动政策落地。
- 加强协同:联合乡村振兴、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方案,落实奖励政策,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 营造良好环境:宣传优秀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各市需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定期汇报进展,同时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该方案通过五项举措(服务、人才、技能、品牌、管理)系统化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目标是构建城乡人力资源服务联动机制,推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最终形成可持续的乡村振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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