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GL-2015-06-Guidelines-on-the-minimum-list-of-services_16页_276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GL/2015/06 指导方针
核心内容
EBA/GL/2015/06 是欧洲银行管理局(EBA)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10/1093/EU号条例》第16条发布的指导方针,旨在为《2014/59/EU号指令》第65(5)条下的业务部分转移提供最低必要服务或设施清单。该清单用于确保接收方(如私人买家、桥银行或资产管理部门)能够有效运作被转移的业务。
主要观点
- 指导方针目的:确保业务转移的顺利进行,避免对金融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的监管机构。
- 清单性质:该清单为最低要求,并非强制性全部适用,监管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 服务分类:服务被分为以下九类,涵盖业务运作的关键领域:
- 人力资源支持
- 信息技术
- 交易处理(包括法律事务,如反洗钱和反恐融资)
- 房地产和设施管理
- 法律服务与合规职能
- 财务相关服务
- 交易/资产管理
- 风险管理与估值
- 会计
- 现金处理
关键信息
服务要求
- 监管机构在评估是否需要从机构或其集团实体获取服务时,应基于个案分析,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功能的持续运作。
- 特别强调金融相关操作服务(如财务、交易、风险管理、会计和现金处理)的重要性,因为这些服务的中断可能影响关键职能和金融稳定。
- 监管机构应确保这些服务的提供不涉及财务支持,以免违反第65(3)条。
实施与合规
- 指导方针自2015年8月1日起生效,并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进行审查。
- 所有成员国监管机构应努力遵守这些指导方针,或在截止日期前通知EBA其是否遵守。
- 通知需通过特定表格提交至 compliance@eba.europa.eu,并注明参考号 EBA/GL/2015/06。
国际标准
- 指导方针参考了**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标准,特别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恢复与处置计划:关键职能和关键共享服务识别指南》。
- 目标是实现监管和处置实践的对称性与一致性,以促进跨境合作和提升整体金融体系的可解性(resolvability)。
附件与分析
- 成本效益分析:指导方针附有影响评估,分析了纳入金融相关操作服务的成本与益处。结果显示,纳入这些服务(选项1)能带来更高的净收益,有助于降低对金融稳定和实体经济的威胁。
- 银行业利益相关者小组(BSG)意见:BSG未对咨询文件作出回应,但建议在桥银行成立时,确保所需服务从一开始就具备,并强调市场费用的适用性。
- 公众咨询反馈:EBA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公众咨询(截至2014年12月22日),收到一份保密回复。咨询反馈被纳入最终指南,部分意见被采纳,如核心清单不是全面清单,可针对不同机构类型进行调整。
结构概述
| 标题 | 内容概要 |
|---|---|
| 执行摘要 | 说明指导方针的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 |
| 背景与理由 | 解释业务转移机制的法律依据和国际标准 |
| 指导方针内容 | 明确最低必要服务清单及其分类 |
| 实施与合规 | 规定适用时间、审查时间及监管机构的合规义务 |
| 附件与分析 | 包括成本效益分析、BSG意见和公众咨询反馈 |
总结
EBA/GL/2015/06 指导方针为欧盟成员国监管机构提供了业务部分转移时所需服务和设施的最低清单,以确保转移过程的顺利进行。清单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包括人力资源、IT、交易处理、法律合规、财务、风险管理、会计和现金处理。该清单并非强制性,而是提供参考框架,鼓励监管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应用。指导方针强调对称性、一致性和跨境合作,并参考了国际标准,如FSB的建议。此外,指导方针还附有影响评估、利益相关者意见和公众反馈,以支持其实施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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