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际-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涉税问题-2019.5-16页_933kb
报告摘要
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涉税问题总结
核心内容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一项复杂的金融活动,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监管人、投资者及各类服务机构。由于交易结构复杂,涉税事项繁多,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文梳理了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各主体的涉税行为及适用税种,帮助读者理解相关税务问题。
主要观点
- 税收法规不明确:目前尚无专门针对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税收政策,主要依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政策进行类比,但存在较大争议。
- 增值税适用范围广:涉及基础资产转让、资管产品运营、服务费收取等环节,需根据具体行为判断是否应税。
- 所得税处理需区分是否出表:若基础资产转让构成出表,则原始权益人已实现收益或损失;若未出表,则需在后续取得收益时缴纳所得税。
- 投资者涉税处理不同:机构投资者需在取得收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者则需在取得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代扣代缴20%的利息所得税。
- 印花税征收有限制:仅对特定类型的合同或凭证征税,如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其他合同或凭证如无明文规定则不征税。
关键信息
1. 交易内容涉税
| 涉税环节 | 主体 | 涉税行为 | 税种 |
|---|---|---|---|
| 计划管理人购买基础资产 | 原始权益人 | 资产转让 | 增值税(区分资产类型)、所得税(需缴) |
| 专项计划取得现金流 | 计划管理人 | 取代原始权益人取得经营收益 | 增值税(区分资产类型)、所得税(当年分配不缴) |
| 投资人持有证券到期 | 投资人 | 收益分配 | 增值税(分歧主要在是否保本)、所得税(机构需缴,个人代扣代缴) |
| 投资人中途转让证券 | 投资人 | 转让差价所得 | 增值税(需缴)、所得税(需缴) |
| 托管人收取托管费 | 托管银行 | 托管费 | 增值税(需缴)、所得税(需缴) |
| 监管人收取监管费 | 监管银行 | 监管费 | 增值税(需缴)、所得税(需缴) |
| 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 | 原始权益人 | 服务费 | 增值税(需缴)、所得税(需缴) |
| 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 服务机构 | 服务费 | 增值税(需缴)、所得税(需缴) |
2. 增值税
- 转让基础资产:未明确界定,需根据具体资产类型及税务机关意见判断是否应税。
- 运营资管产品: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 销售额计算: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金融商品,可以选择实际买入价或特定日期收盘价/估值作为销售额。
- 代开发票风险:原始权益人可能需向底层债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存在被要求缴纳税款及附加的风险。
3. 企业所得税
- 转让基础资产:若构成出表,原始权益人已实现收益或损失;若未出表,需在后续取得收益时缴纳所得税。
- 资管产品运营:管理人取代原始权益人取得经营现金流,若未出表,原始权益人可能不需就收回的利息缴纳所得税。
- 服务机构收入:服务费收入应按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缴纳所得税。
- 信托收益分配:信托项目收益在分配时需在机构投资者环节按权责发生制确认应税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4. 个人投资者所得税
- 征税对象:利息所得。
- 税率:20%。
- 征税环节: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代扣代缴。
- 代扣代缴义务人:各兑付机构。
- 税务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税务部门。
5. 印花税
- 征税范围:仅限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如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企业股权转让书据等。
- 不征税情形:未在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贴花。
参考文件
- 财税〔2006〕5号: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税收政策。
- 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
- 财税〔2016〕140号:明确金融、房地产等增值税政策。
- 财税〔2017〕2号: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17〕56号: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议
- 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涉税处理需根据最新政策及地方税务机关意见进行确认。
- 建议在交易过程中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以规避潜在的税务风险。
- 对于涉及基础资产转让、服务费收取等环节,应提前做好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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