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中再资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4页_171kb
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总结。
一、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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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机构信息:
-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资质:1992 年首批获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获 PCAOB 认可(美国上市公司审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 H 股审计资质,2012 年获军工涉密业务资质。
-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 首席合伙人:梁春;项目合伙人李相繁(2023 年 11 月起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辉(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涛(近三年复核超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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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程序: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资质、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审计所需资质和专业能力。
- 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通过续聘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续聘议案。
-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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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
-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进行了资质、能力、诚信、独立性、执业质量等全面核查,认为符合要求。
- 大华所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内控审计指引完成审计,审计范围包括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 审计过程中与治理层保持沟通,审计结果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
-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及时。
二、总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大华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出具报告客观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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