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9-东吴证券-国企改革专题报告_顶层设计方案_正式出台_改革大潮蓄势待发_12页_824kb
报告摘要
国企改革专题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的正式出台。此次改革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实现国有企业的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主要观点
- 改革目的: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 五项基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增强活力与强化监管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
- 改革目标: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
- 分类推进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进一步细分为竞争类和特定功能类,实行差异化监管和考核。
-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资委职能由“管资产、管人、管事”向“管资本”转变,形成“国资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经营性国企”三级架构。
- 提高资产证券化率:通过资本市场提升国有资产流动性,防止贱卖,优化配置。部分省份设定了明确的资产证券化率目标。
- 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重点支持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等领域,推动国有企业转型。
-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借鉴新加坡“淡马锡”模式,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市场化选聘机制,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绩效薪酬考核和股权激励。
关键信息
1. 国企分类改革
| 类别 | 改革目标 | 股权要求 | 考核指标 |
|---|---|---|---|
| 商业竞争类 | 实现商业化运作,推进股权多元化,整体上市 | 国有资本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 | 经营业绩、国有资产增值、市场竞争能力 |
| 特定功能类 | 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 保持国有控股,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 经营业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服务国家战略 |
| 公益类 | 引入市场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效率 | 国有独资或推行主体投资多样化 | 成本控制、产品质量、营运效率、保障能力、社会评价 |
2. 国资管理新结构
- 原有国资委职能转变,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 新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资委与经营性国企之间的中间层。
- 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
- 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支持企业通过证券化方式灵活处置资产。
3. 资产证券化率目标
- 湖南省:2020年达到80%
- 浙江省、重庆市:75%、70%
- 广东省、河南省:60%
- 北京、甘肃、湖北、黑龙江:50%
- 天津、上海:40%、36%
4. 混合所有制改革
- 改革节奏稳妥,不设时间表和硬性指标。
- 鼓励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重点支持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领域。
- 推动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同体。
5. 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建设,加强内部制衡与考核监管。
- 实行市场化选聘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 弱化高管薪酬限制,鼓励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改革推进历程
- 2013年10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一轮国企改革,部署分类监管、混合所有制和资本运营等方向。
- 2014年7月:国资委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包括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董事会职权试点等。
- 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明确国企改革方案包括《指导意见》及多项配套文件。
- 2015年6月:中央深改组通过两份基础性文件,为改革稳妥推进提供保障。
-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不动摇”和“三个有利于”重要论断,明确改革方向。
- 2015年9月:《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标志着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改革意义
此次改革是国企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型,提升市场化水平和经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与竞争力,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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