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2-上交所-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_4页_115kb
报告摘要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旨在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 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 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制定并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
2.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组成:3名成员,独立董事占多数。
- 成员产生方式: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任期与董事一致,任期届满可连任。
3. 主要职责权限
- 核心职责:制定董事、高管的考核标准,审查薪酬计划,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 具体事项:
- 制定董事与高管的考核标准和薪酬计划。
- 审查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与年度绩效。
- 向董事会建议董事及高管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时,应说明理由并披露。
4. 决策程序与要求
- 工作小组职责:提供经营与财务数据等资料,准备会议材料。
- 考核程序:
- 董事及高管述职与自我评价。
- 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估。
- 报告董事会审批。
- 会议制度: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 要求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 委员会可邀请董事、监事列席会议,必要时聘用中介机构。
5. 附则
- 实施细则于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应立即修订并报批。
- 原则未规定事项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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