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国泰君安期货-专题报告_中深层地热能CCER_水热型注入市场增量_井下换热与水热型方法学对比研究_2页_615kb
报告摘要
中深层地热能CCER:水热型注入市场增量——井下换热与水热型方法学对比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分析了中深层地热能CCER市场中,井下换热与水热型两种技术路线在减排量核算、项目申报风险及市场释放节奏等方面的差异与特点,为投资者提供参考。
方法学对比
技术路线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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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换热
- 载热介质:在井管内循环,吸收岩土体和流体中的热量至地面。
- 涉水许可:不取水亦不回灌,涉水行政许可环节相应减少。
- 电耗水平:出井温度通常低于末端供水温度要求,需经热泵机组提升温度,单位供热量电耗显著偏高(约25—80 kWh/GJ)。
- 减排强度:单位供热量减排量较低(约0.009—0.044 tCO₂e/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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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热型
- 载热介质:直接开采地下热水,热量由流体自身携带。
- 涉水许可:需取水与回灌,对地下水合规性有硬性约束。
- 电耗水平:电耗水平较低(约6—18 kWh/GJ),节能效果更显著。
- 减排强度:单位供热量减排量较高(约0.049—0.056 tCO₂e/GJ),约为井下换热的两倍。
减排量核算机制
- 基准线排放:由供热量单一决定,与具体技术路线无关。
- 项目排放:由电耗与制冷剂两项主导,其中电耗为支配性因素。
- 单位供热量电耗:作为衡量减排强度的关键指标,用于计算单位供热量的减排量。
- 归零阈值:减排量随电耗线性递减,并存在归零阈值。根据2024年区域电网排放因子测算,华北、西北地区分别约为90和91 kWh/GJ,超过该阈值则无法核算正的减排量。
项目申报风险
| 项目类型 | 风险点 | 说明 |
|---|---|---|
| 井下换热 | 涉水许可与回灌率不确定性 | 不涉及地下水取用,涉水许可环节较少,但单井取热能力有限,单体减排量偏小,需多个工程合并申报才具经济性。 |
| 水热型 | 地下水合规性 | 取水、回灌与固井质量均设有硬性约束,若任一供暖季回灌率未达标,则扣除整个供暖季的减排量。 |
市场释放节奏
- 最早批签发时间:预计在2027年下半年。
- 成规模释放时间:预计在2028年之后。
- 方法学落地影响:短期内对CCER市场供需的实质性影响有限,需等待完整供暖季数据积累与申报核证周期完成。
总结
本报告指出,中深层地热能CCER市场中,井下换热与水热型两种技术路线在减排强度、涉水许可、电耗水平及申报风险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水热型因其较低的电耗水平和较高的减排强度,更具市场潜力,但需满足严格的地下水合规要求;井下换热虽具备一定的申报条件,但因减排强度较低,需多个工程合并申报以提高经济性。整体来看,地热类项目CCER减排量的市场释放将受到方法学落地、数据积累和申报流程等多重因素影响,短期内影响有限,但长期有望成为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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