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_10页_2mb
报告摘要
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总结
核心内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和多场景应用,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广东“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主要观点
- 发展定位:新型储能产业是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 目标导向:明确到2025年新型储能产业营收达6000亿元,装机规模达300万千瓦;到2027年营收达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400万千瓦。
- 技术驱动:聚焦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氢储能、液流电池等核心技术,推动研发创新与产业化应用。
- 产业集聚: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建设储能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产业链环节的集聚区。
- 多场景应用:推动储能技术在电网侧、用户侧、新能源基地、数据中心、交通、工业等领域应用,探索“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
- 安全与标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定涵盖设计、制造、运行、回收等环节的安全技术标准,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
- 政策支持:加大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力度,优化市场机制和价格政策,推动产业发展。
关键信息
一、技术研发重点
- 锂离子电池:提升超长寿命、高安全性、全气候电池性能,加强回收利用技术。
- 钠离子电池:攻克正极、负极、电解液等核心材料技术,推动在储能、电动两轮车等领域示范应用。
- 氢储能:发展绿氢制备、储运及燃料电池技术,推动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应用。
- 其他技术:鼓励液流电池、超级电容器、飞轮储能等技术发展,支持新型储能装备研发。
二、产业集聚布局
- 重点区域:广州、深圳、惠州、东莞等建设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肇庆、江门、珠海等建设正极材料集聚区;深圳、惠州、东莞、湛江建设锂电硅碳负极材料集聚区;珠海、佛山、肇庆、东莞建设锂电隔膜基地;梅州、韶关、惠州建设辅助材料集聚区。
- 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地市建设国家锂电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三、应用场景拓展
- 电网侧:在输电走廊紧张地区建设新型储能,提升电网调节能力。
- 用户侧:推动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配置储能,提升供电可靠性与电能质量。
- 虚拟电厂:在广州、深圳开展试点,建设省级平台,实现百万千瓦级响应能力。
- 充换电模式:支持“光储充换检”一体化建设,探索车网互动模式。
四、安全与标准建设
- 全过程安全:完善制造、建设、运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技术标准:制定涵盖规划设计、质量监督、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安全技术标准。
- 信息化监管:建立覆盖全省的储能电站数据监管平台,实现监测、评估与监管一体化。
五、政策支持措施
- 科技研发:支持“揭榜挂帅”机制,设立省级研发计划,财政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 国际市场:构建服务支撑体系,推动产品出口,提升绿色贸易能力。
- 财政金融: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鼓励供应链金融与保险创新。
- 人才保障:支持高校增设储能技术相关学科,落实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优化人才待遇。
保障措施
- 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推动政策落地。
- 人才战略:加快引进高端人才,培育战略科技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 重大项目支持:优先安排新型储能项目为省重点,优化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落实奖励机制。
总结
广东省将新型储能产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通过技术创新、产业集聚、多场景应用和政策支持,推动其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未来将重点发展锂离子、钠离子、氢储能等技术,建设多个储能产业集聚区,拓展应用场景,完善安全标准和监管体系,构建完善的政策支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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