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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平安长春经开供热合同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专项计划是由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计划管理人)设立,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原始权益人)对特定热用户享有的供热合同债权为基础资产,通过发行优先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并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管理和分配。专项计划旨在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投资收益,同时通过信用增级措施保障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安全。
主要观点
1. 资产支持证券类型及募集规模
-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包括平安长春经开优先01至优先06,目标募集规模分别为1.50亿元、1.85亿元、1.95亿元、2.10亿元、2.20亿元和2.40亿元,预期收益率分别为5.3%、5.5%、5.8%、6.8%、7.0%和7.2%。
-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仅有一档,目标募集规模为0.20亿元,不设预期收益率,仅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及本金分配完毕后参与分配。
2. 信用增级方式
- 差额补足机制:若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收益及本金,原始权益人长春经开供热需及时补足差额。
- 担保机制:若长春经开供热未能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担保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长春农建)需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分配收益及本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剩余资金中分配。
3. 风险揭示
- 主体及信用风险:长春经开供热若破产或资金紧张,可能影响供热服务及收费。
- 担保人风险:若担保人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可能造成投资损失。
- 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风险:供热面积下降或政府调价可能导致现金流不足。
- 管理风险: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或监管银行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影响资产兑付。
- 评级风险:评级机构可能调整或撤销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
- 市场与流动性风险:市场利率、通货膨胀、现金流再投资收益不足及资产转让困难可能影响收益。
- 政策与法律风险:政策法规变化可能影响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及兑付。
- 其他风险:包括技术、操作、不可抗力等。
关键信息
基础资产
- 基础资产为长春经开供热对特定热用户在2016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收取供热费的合同债权及其从权利。
- 特定热用户共109,857名,包括97,499名居民用户和12,358名非居民用户,供热面积总计1,125.44万平方米。
专项计划资产
- 专项计划资产包括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差额补足义务人及担保人支付的款项及其孳息。
- 专项计划资产用于投资银行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低风险、高变现能力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专项计划账户及资金划转
- 供热费收款账户:包括三家银行账户,用于接收特定热用户的供热费。
- 监管账户: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管理,用于归集供热费。
- 专项计划账户: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用于资金收支。
- 资金划转时间安排:供热费归集日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25日,现金流划转日为每年9月25日和10月25日。
专项计划存续期间
- 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止,终止条件包括收益分配完毕、本金及预期收益兑付完毕、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预期到期日届至或不可抗力事件。
信用增级机制触发顺序
- 优先触发:长春经开供热差额补足机制。
- 次优先触发:长春农建担保机制。
- 最终分配:优先级/次级分层机制,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先于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分配。
交易结构
- 认购人通过《认购协议》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持有人。
- 计划管理人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基础资产,并进行管理。
- 监管银行根据指令将供热费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
- 托管人根据分配指令将资金划拨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账户。
相关方简介
销售机构/财务顾问
-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 联系信息: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联系电话:010-66299537
计划管理人
- 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 联系信息: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联系电话:0755-22625618
原始权益人
-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曹丽君
-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销售、供热工程施工、供热及保温材料销售
担保人
- 名称: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周桂馥
- 联系信息:经济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503室,联系电话:0431-84631689
托管人
-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人:高建平
- 联系信息:福州市湖东路154号,联系电话:0431-89861075
监管银行
-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法人:金林
- 联系信息:长春市长春大街309号,联系电话:0431-89861052
评级机构
- 名称: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联系信息: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联系电话:010-51087768
法律顾问
-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联系信息: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联系电话:010-58785588
会计师
- 名称: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联系信息: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14层,联系电话:13864223877
评估机构
- 名称: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 联系信息: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A座,联系电话:010-66553366
登记托管机构
-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挂牌场所
-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 网址:www.szse.cn
结论
本专项计划通过差额补足、担保及优先级/次级分层等多重信用增级措施,保障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安全。同时,计划管理人、托管人、监管银行等各方在交易结构中扮演重要角色,确保资金的归集、管理及分配流程的顺利进行。投资者需了解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包括主体、信用、市场、流动性及政策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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