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8年3月20日报送)_393页_2mb
报告摘要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3,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性,包括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要求投资者审慎决策。
主要观点
- 风险提示:创业板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其特有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成长性、原材料供应、应收账款坏账、管理、募投项目实施、技术人才流失、税收优惠变化、存货高、新技术开发、现金流与净利润不匹配、未来业绩波动等。
- 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等均作出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为12至36个月不等,且在锁定期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稳定股价预案: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董事及高管增持等。优先选择公司回购股票,若无法实施则依次选择其他方式。公司及中介机构承诺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
-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对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
-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为防止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公司采取措施包括加强市场开拓、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募投项目实施、加强成本控制、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
- 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并承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 避免大股东资金占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转移公司资产和资源,保障公司独立运营。
- 持续盈利能力: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但受多种因素影响,保荐机构对其进行了核查并确认其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但投资者仍需关注相关风险。
关键信息
一、发行概况
| 项目 | 内容 |
|---|---|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3,200万股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12,800万股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保荐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股份锁定承诺
-
实际控制人航天科工集团:
- 锁定3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控股股东航天三江集团:
- 锁定36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
持股5%以上股东新恒通集团:
- 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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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
- 锁定12个月,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稳定股价预案
-
启动条件:
- 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稳定措施:
- 公司回购股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
- 董事及高管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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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束与监督:
- 若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扣减分红或报酬;
- 监事会对相关主体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利润分配政策
- 原则:持续、稳定,重视投资者回报。
- 形式:优先现金分红,可采用股票股利或其他方式。
- 条件及比例:
- 当年盈利且未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不低于10%;
-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调整机制:如遇重大变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且需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决策程序:董事会需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投资者回报,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五、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 市场开拓:扩大客户群,提升销售规模。
- 技术研发:加强核心技术投入,提升竞争力。
- 募投项目:加快实施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及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项目。
- 成本控制:完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 利润分配: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六、承诺事项
- 避免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 规范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避免资金占用:不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资产和资源。
- 信息披露:公司及中介机构承诺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持续盈利能力
- 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竞争等。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但需关注风险因素。
八、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系及关联交易情况已披露;
-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及监督;
- 公司对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作出承诺,确保措施切实履行。
总结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明确披露了多项重要承诺及风险提示,包括股份锁定、稳定股价、利润分配、填补即期回报、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公司强调其具备持续盈利能力,但提醒投资者注意创业板市场的高风险性及自身所披露的风险因素。保荐机构及中介机构亦作出相应承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投资者应根据公司披露信息及自身判断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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