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碳核查专题培训-化工行业核查技术要求_25页_736kb
报告摘要
湖北省化工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法优化研究总结
背景介绍
湖北省化工行业目前使用历史总量法进行碳排放配额分配,该方法操作简便、数据要求低,适用于复杂生产环境。但随着能源市场发展,远程利用市场手段最大化节能减排的短板日益显现,无法充分体现公平性和激励企业减排。为此,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与中国五环工程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开展研究,重点转向由历史总量法向历史强度法转变。研究选取合成氨、磷酸一铵和磷酸二铵为典型产品进行试点,旨在确定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优化分配方法,确保公平性和效率。研究结论包括:破产产品产量按P₂O₅含量折算,碳排放按磷铵产量分摊,单位产品排放强度考虑直接和辅助生产系统碳排放。
碳排放核算范围
碳排放核算定义了企业层级和具体化工产品的计算边界。企业层级以法人单位为核心,核算所有生产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如动力、供水、污水处理)和附属生产系统(如办公室、食堂)。化工产品层面,核算范围覆盖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的直接和辅助系统碳排放。例如,合成氨核算从原材料输入到产品输出,包括输入碳源流(如燃料、电力、原料)、输出碳源流(如余热、固废)以及碳回收调整。磷酸一铵和硫酸装置等上游设备需比例分摊碳排放,核算要求强调数据完整性,包括燃料消耗和P₂O₅折算。
碳排放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确保碳排放根据各产品和共享设施公平分配。上游装置联产时,碳消耗按比例分摊。例如合 成氨联产甲醇的分摊系数基于工艺设计理论值。辅助和附属系统碳排放中,單独产品专用设施直接受益,共享设施则区分责任。共用设施排放从法人边界减去直接系统消耗后计算。系统分摊原则考虑了碳回收、净购入电力热力等因素,强调以数据驱动的公平分配,避免双重计算。
数据要求
数据收集是方法落地的关键,涵盖产品产能、产量、质量标准和碳排放计算。产品产量需折算为100%P₂O₅基准,并提供检验报告。合成氨产量按液氨计量,磷酸一铵/二铵产量计及传统法或料浆法。碳排放总量计算涉及化石燃烧、工业过程排放和净购电力热力记录,需分摊后数据。数据验证通过Excel表格和实测记录确保准确,例如燃料低位发热量加权计算、磷矿碳含量分析,以支持 reliable核算,为未来方法转变提供数据储备。
总体而言,本研究系统化了碳排放核算,推动湖北省化工行业向更科学、公平的配额分配机制转型,助力碳市场减排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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