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21-爱选科技-2021.8-191页_1mb
报告摘要
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21)总结
核心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21》聚焦于我国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产品中的病种定义与设置问题。报告基于2020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和《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20)》,结合爱选科技庞大的产品数据库和病种库,对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病种设置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与研究。
主要观点
-
重疾险发展迅速:2020年重疾险原保费收入超过4900亿元,占健康险总保费的近60%。随着健康意识提升和互联网技术发展,重疾险市场持续扩大。
-
病种定义规范化重要性提升:2020年《规范》的发布标志着重疾险病种定义的规范化迈出了重要一步,明确了28种重症和3种轻症的行业标准定义,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
病种拆分问题突出:部分病种在不同保险公司条款中存在拆分现象,导致保障范围重叠或差异较大,影响理赔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报告提出应以“独立性最大”为原则,减少病种定义重叠。
-
病种定义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关键:病种定义需结合医学临床标准和保险实务操作,确保定义清晰、合理,并便于理赔端执行。
-
“28+3”外的病种标准化探索:报告选取了15种未被2020年《规范》覆盖的病种,进行定义标准化尝试,为行业提供前瞻性建议。
关键信息
- 数据来源:报告基于2020年313款重疾险产品条款,涵盖重症、中症、轻症、特定重大疾病等多类病种。
- 病种库构建:爱选科技构建了“爱选病种库”和“爱选病种字典”,用于统一病种名称、定义及拆分标准。
- 病种拆分分析:病种拆分频率在2020年较2019年有所上升,部分病种被拆分后定义重叠,影响保障一致性。
- 病种定义建议:报告提出了15种病种的定义规范化建议,涵盖重症和轻症,强调临床诊断标准与理赔可操作性相结合。
病种定义标准化探索
1. 系统性红斑狼疮
- 重症定义: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需满足WHO分型III级及以上,或出现肌无力危象。
- 轻症定义:轻度系统性红斑狼疮,需满足至少两项临床表现,并结合免疫学抗体异常。
2. 糖尿病及其并发症
- 重症定义:严重1型糖尿病,需依赖胰岛素治疗180天以上,且伴有心脏或肢体损伤。
- 轻症定义:糖尿病导致脚趾切除、糖尿病视网膜增殖性病变,需满足相应临床标准。
3. 川崎病
- 重症定义:严重川崎病伴有冠状动脉瘤,需经专科诊断并由影像学检查确认。
- 轻症定义:川崎病伴有冠状动脉病变,但未达到重症标准。
4. 重症肌无力
- 重症定义: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需满足病情无法控制、严重肌肉无力等条件。
- 轻症定义:轻度重症肌无力,需达到美国临床分类第Ⅲ级及以上,但未达到重症标准。
5. 多发性硬化
- 重症定义:严重多发性硬化,需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如无法独立移动或进食。
- 轻症定义:轻度多发性硬化,需满足影像学检查和病程缓解复发的条件。
6. 原发性心肌病
- 重症定义:严重原发性心肌病,需达到NYHA IV级心功能衰竭。
- 轻症定义:早期原发性心肌病,需达到NYHA III级心功能,持续90天以上。
7.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 重症定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需进行坏死组织清除或胰腺切除。
- 轻症定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未达到重症标准。
8.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 重症定义:慢性复发性胰腺炎,需满足胰腺功能不全、广泛钙化等条件,且接受胰酶治疗180天以上。
9.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 重症定义:弥散性血管内凝血,需满足突发性起病、广泛出血、休克等条件,并接受血浆或血小板治疗。
10. 哮喘
- 重症定义:严重哮喘,需满足特定临床表现和肺功能指标,如FEV1或PEF低于60%。
11.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 重症定义:严重原发性骨髓纤维化,需符合血液指标和临床表现的多项标准。
12. 成骨不全症
- 重症定义:成骨不全症Ⅲ型,需满足特定分型和临床表现。
13. 其他病种定义探索
- 自主生活能力丧失:建议统一定义标准,避免理赔争议。
-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需结合医学标准与保险条款,确保合理性。
- 前症疾病:需与轻症、中症区分,避免重复赔付。
总结
《中国保险行业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病种研究报告——2021》在数据支持、科学性和专业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报告强调了病种定义的规范化、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一系列前瞻性建议,为重疾险产品设计和理赔流程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报告指出病种定义需结合医学临床标准,避免与其它病种定义冲突,并建议行业加强基础研究,推动重疾险产品向更健康、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