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8-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会计_财税及监管法规信息快递_2015年8-11月_30页_1mb
报告摘要
中国金融业会计、财税及监管法规信息快递 -2015年8-11月总结
企业会计准则
- 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
- 适用范围:2015年度及以后,涉及五大事项,包括:因子公司增资导致持股下降的会计处理、设定受益计划的后续处理、子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合并报表计算、全资改分公司会计处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等。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
- IFRS 15 和保险合同准则实施延迟
- IFRS 15:生效日期由2017延迟至2018年。
- 保险合同新准则:提出两种实施方法(递延法和叠加法),预计于2017年初发布。
- 其他国际准则动态
- IASB推迟IFRS 10和IAS 28修订生效日期。
- IFRIC发布与IFRS相关规定相关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 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师公会批准收入准则延迟一年实施。
财税法规
- 企业改制上市资产评估政策
-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的企业所得税可作为国家资本金转增,未及入库部分允许抵扣。
- 税务行政审批取消
- 取消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备案管理,统一税收优惠备案机制。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放宽研发活动范围,扩大费用扣除比例,进一步激励科技创新。
- 非居民税收协定管理
- 从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增加税务总局层面的统一审查机制。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备案管理
- 提供自行判断机制,简化备案材料,加强风险监管。
银行业监管法规
- 《商业银行法》修改
- 删除“存贷比例不得超过75%”条款,释放银行业发展空间。
- 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更新
- 修订存贷比相关条款,并强调对同业和理财业务的流动性管理。
-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规则
- 规范CIPS业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
- 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
- 引入差异化监管,要求大型银行使用全球统一模板披露细节。
保险业监管法规
- 资产支持计划与私募基金政策
- 明确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流程,优化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 支持设立保险私募基金,降低担保门槛。
- 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
- 允许保险公司自行确定分红产品利率,对高利率产品实行审批制。
- 免税政策明确
- 范围限于返还性人身保险,不含普通年金险。
- 保险准备金会计处理
- 明确保险企业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标准,差额逐年分10年扣除。
证券、基金及期货业法规
- 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
- 程序化交易者需申报、收取差异化费用,加强系统及境外服务器监管。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更新
- 预缴资金改为缴款制,加强信息披露和中介责任。
- 新三板改革
-推进多元化融资与发展措施,设立多层次分层制度。 - 债券质押回购规则
- 明确回购质押券范围、投资者资格及费用安排。
其他法律法规与金融政策
-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指引
- 明确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的投资及利益披露规则。
- 金融租赁行业指导意见
- 支持金融租赁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作用,减负债、促进设备更新。
- 项目收益债券暂行办法
- 规定资金用途、财务收益要求及信用评级标准。
- 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
- 细化金融业企业类型划分,统一大小微型企业标准。
报告编制说明
本文为普华永道2015年8-11月撰写发布。信息仅供参考,不替代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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